我市启动交通管控措施
11月17日,市政府发出《阳泉市关于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知》,当日12时开始,我市启动交通限行管控。
11月14日零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对不利气象,削减污染排放。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轻不良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限行管控措施。
本次交通限行管控的时间是17日12时起,每日早7时至晚8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随重污染预警解除结束。限行区域是桃北西街坡头路口阳煤二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以南、义白路以西、南外环街和桃南中、西街以北(包含上述道路)。限行期间,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为保障公共交通运转和市民正常生活,特别规定了不受限行管控的车辆。具体有,大(中)型客车、出租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专用校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限行期间,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车辆也要执行限行管理措施。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仍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管控和优化通行措施的公告》(阳政通字[2020]4号)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同时,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提醒,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倡导公众减少外出,外出时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李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