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营造文明交通环境——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赵前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制定的“三整治一行动”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为群众出行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近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赵前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公安交警将紧密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从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措施落实上再提升、再加强,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周密部署,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围绕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的目标,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阳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在“精”“准”“实”上下功夫。赵前进说,此次整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开展源头管控,深入排查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共享单车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二是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校车、摩托车、农用面包车、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进行排查。三是对建成区主要道路、交通路口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超员、闯红灯、不按规定礼让行人、乱停乱放和汽车乘车人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交警支队主要采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重点车辆、企业及人员源头管控治理,主要以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严把车管源头准入关、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和强化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等为主;二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治理,主要以酒驾醉驾、“一盔一带”、城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为主;三是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广泛开展“排队日”“礼让斑马线”“礼让在车厢”等实践引导活动,培育全民文明意识。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赵前进表示,全市公安交警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责任落到每一名民警、辅警的肩上,在执行上比速度,在落实上比实效,不折不扣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坚决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体现公安交警的使命担当,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