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X2SX202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20210430
市访案件处置组:
2021年4月24日,收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清单(X2SX202****30035)号的问题,云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平旺乡人民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X2SX202****30035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截至4月29日,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举报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大北沟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发电后的粉煤灰渣非法肆意倾倒在该电厂西北方向的山沟里,扬尘污染严重,破坏污染环境。恳请督察组查处,让他们清理灰渣,恢复原貌。
(二)调查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装机容量2×220MW+2×300MW供热电厂,配有2台670t/h+2台1100t/h煤粉锅炉,2020年燃煤消耗量323.67万吨,承担着大同市城区近2400万平方米供热任务。1999年9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1999]346号)对该公司《关于大同第一热电厂供热机组替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批复,2005年7月通过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5]077号)。2006年4月3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6]143号)对《关于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兆瓦供热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批复,2010年10月8日,通过由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0]251号)。2017年6月3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8XQ001P),2020年6月3日完成延续,有效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3、#4机组超低改造分别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0月28日通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验收(晋环函[2014]1545号、[2015]1046号);#1、#2机组超低改造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大同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同环函[2016]259号)。
2、灰渣产生、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为粉煤灰和炉渣,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和第三方填沟造林项目填埋。2020年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产生量103.5万吨;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33.89万吨。综合利用率32.74%,主要用途为混凝土搅拌站,处置量69.61万吨。2020年3月1日,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同市武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粉煤灰、炉渣处置业务项目合同》,并针对该合同同步由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武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签订了“粉煤灰、炉渣处置三方协议”,明确由大同市武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将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需处置的粉煤灰、炉渣运输至“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新建填沟造林项目”所在地,该地址专为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粉煤灰。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发电后的粉煤灰渣倾倒在该电厂西北方向的云冈区平旺乡大北沟山沟里”就是指“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新建填沟造林项目”,举报地点属实,“非法肆意倾倒”举报不属实。
3、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填沟造林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手续情况
2019年7月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填沟造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大北沟村东北约1公里处,该项目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0月16日予以环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9]49号文),2020年3月23日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予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编号:2020-0200-0010)。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17日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0200MAOHHFK8940001V,有效期至2023年3月16日。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大同市平旺乡大北沟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同云冈国土资发(2019)116号)对该项目出具了“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及土地类证明;大同市南郊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函(2018)53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大同市南郊区水务局以(南水字(2018)11号)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项目建设情况
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库区防渗措施,填埋场底部通过清基整平压实,在堆灰区库底和边坡范围内铺采取土工布、砂砾石、黏土保护层防渗措施。土工布采用随堆随铺原则,铺设范围为填埋区所有地面,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康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按照要求建设宽2.7米、长度19米、高7米初级子坝及排水竖井。建设排洪涵洞、截洪沟、消力池及沉淀池等设施,及时将雨水排出库区,避免雨水对库区填充材料造成淋溶;运营期排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库区洒水降尘。
4、项目无组织扬尘治理情况
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配置有雾炮车、洒水车、压路机等大型机械,每日进行抑尘、洒水、碾压等工作,对运输道路用黄土、砂石进行硬化、碾压等手段防止扬尘现象的发生。
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科利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每月对该地点开展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达标。
处置场所为砂石路面,现场坝体为初级坝体,目前堆灰高度未达到二级坝体要求,不具备绿化和植被恢复要求,粉煤灰在临时堆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扬尘,“扬尘污染严重,破坏污染环境”的举报部分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针对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堆存粉煤灰造成粉尘污染的事实,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云冈环告字[2021]05号),处罚2.3万元;同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同云冈环改字[2021]05号),要求其立即对临时灰堆进行覆盖。该公司已于当日完成整改。并对道路凹陷区域进行平整、压实,及时洒水抑尘。待堆灰高度达到二级坝体要求时提前进行坝体建设及浆石护坡,并对平台区域和边坡进行播撒草籽、植树,恢复植被。
(二)信息公开情况
于2021年4月30日在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网站将此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yungang.gov.cn。
三、工作措施
1、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大同市汇洁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粉煤灰规范填埋的监督管理,大风天气不得进行粉煤灰装卸作业。
2、平旺乡政府加大对道路巡查频次,监督道路喷洒到位。
3、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及协议要求,加强对粉煤灰处置过程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相应考核。
联系人:沈志广(云冈区平旺乡政府)
联系电话:136****6166
联系人:李湖(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联系电话:177****3055
联系人:张立群(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159****6999
大同市云冈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