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多举措加强旅游发展资金管理
近年来,为将支持盘山特色景区建设,围绕着“绿色崛起,旅游强县”的总目标,盘山县财政投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逐年递加。盘山县积极发展阳光生态旅游事业,形成了以“精品线路、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主抓手,以盘山河蟹文化节、绕阳湾冬捕渔猎文化节、盘山风筝节为展示平台,利用绕阳湾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农耕文化博物馆群晋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等自然秀美、人文淳朴的旅游项目,扩大盘山旅游的美誉度。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强劲地推动了全县旅游业发展。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引导激励和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着力做好落实农村补助资金、保障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农业发展资金三个方面,保障休闲观光旅游快速发展,县财政通过完善三项举措,加强和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突出绩效预算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对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旅游发展绩效目标体系,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监督实行动态***问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发挥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旅发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强化执行监督。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先审批、后使用”的资金执行程序,未经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变更。所有涉及需采购的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细化管理使用权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系列活动等工作的开展。明确规定了由财政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共同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监管,具体细化了财政局和旅游局的职责,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顺利实现绩效目标。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