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五方面举措持续推动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全省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丹东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气化丹东”为目标,采取五方面举措,持续推动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2021年1月,丹东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1天,优良天数比例96.8%,同比提升6.5个百分点。
一、周密安排部署
按照省“百日攻坚”关于“提升气”的有关工作部署,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因地制宜提出管控措施及时间节点。特别对于春节期间从严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工作,召开调度会,细化管控措施,启动应急响应,坚决落实“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做实碳排放基础数据
按照省厅《关于转发
三、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严控秸杆焚烧,更新上报秸秆禁烧管控联络网格清单,压紧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巡查检查。截至目前,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火点,省厅遥感卫星也未发现疑似火点。开展供暖期燃煤锅炉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联合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对丹东市华孚鸭绿江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发现企业道路路面未进行硬化、部分煤场堆场未覆盖等情况,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1月23日,丹东市蓝天办印发《关于启动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的通知》,从锅炉管控、大气重点企业管控、面源污染管控、运输车辆管控、扬尘管控、焚烧管控等六个方面开展特别管控行动,并在1月24日专题召开应对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工作部署会,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效落实。2月3日,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采取微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企业深入了解重污染天气承担的职责,指导企业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工作。2月11日,印发《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通过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此外,依托丹东发布等载体向广大市民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烧纸倡议书,保障空气质量。
五、深入开展大气治理专项排查
以辖区内年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0吨以上企业为重点,按照“必须有治理设施”且“可以达标排放”的两条原则进行划分,将所有无治理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均纳入本次大气治理清单,并确定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确保3月26日前完善清单台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督促各分局加快环保号牌核发;每月调度柴油货车进展情况;加大停放地检查力度,对遥感监测超标车辆进行公示。
下一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提气降碳,深入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攻坚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协同管控,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积极改造城乡结合部燃煤小锅炉,解决低矮面源污染;建设施工工地、企业烟气、汽车尾气等污染监控体系;减少化石能源使用量,降低碳排放;强化会商联合机制,提前预判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及走势,为重污染天气防控提供科学有效支持;全力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全省保持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