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安监局全面优化行政许可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一窗受理”改革,积极配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我市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行为。结合市安监局审批服务科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公开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制度》、《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窗口服务人员学习制度》、《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许可行为提供了强有力制度支撑。二是修订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先后修订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非煤矿山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让《办事指南》成为群众办事的“明白纸”,让群众少跑趟、办成事,达到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三是利用网络新媒体,扩大便民办事渠道。利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专栏,让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办理事项、咨询电话、查询链接等业务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安全生产有关业务,让网络信息科技走进安监,为便民服务提供网络信息技术支撑。四是依法依规减少审批事项。按照“简政放权”总体要求,认真梳理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公示注销,立即停办相应业务。同时,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管理,坚决避免因取消相应许可事项,放松安全生产监管,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监系统统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调整行政许可目录,向市审改办、市政府服务大厅报告,并停办相关业务。五是接受监督,自我加压,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各环节程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公示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等有关文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承诺,明确规范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在法定实现的基础上,办理时限压缩35%以上”政策落实到位;通过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让办事群众深切体会到为民服务带来的便利。同时,加强限时办结的日常管理,对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必要时予以约谈、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