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难忍受法律援助解烦忧
法律援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法治惠民工程和重要法律制度,其通过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就利用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一起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2006年蓬安一居民张某(女)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同居生活,2007年4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二个子女,均跟随王某父母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张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饱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一直不想声张便忍受下来。2017年4月10日,王某将张某砍伤,公安机关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至此,夫妻感情终于破裂。事后居委会和派出所曾多次处理张某夫妇的感情纠纷,可始终无法化解双方的矛盾。张某在亲戚的劝说下,来到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某,对其不幸婚姻深表同情,当即作出尽快给予援助的决定,并指派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巨龙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马上组织人员研究案情,先后进行了十多次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案件的大量证据后,代张某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通过开庭审理、当庭质证辩论,法院采纳了援助代理意见,根据事实作出离婚判决。
张某在援助的帮助下,摆脱了家庭暴力,得以走出人生的阴霾。当拿到判决书的这一刻,张某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12月6日上午,为表示对巨龙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谢,张某送来亲笔书信一封道:“为民解忧人人颂、困难之时伸援手”,她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是你们的帮助,才让我拥有了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