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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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根据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拟就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1941000.00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建设内容、数量: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建设完成综合监管系统,并将业务窗口、考场、检验机构、查验区、自助服务区等场所音视频监控联网并接入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全面推广,深化系统应用,巩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工作流程,记录和存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标准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13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公交〔2020〕57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20日)等国家及行业其他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6、项目实施时间:15日内安装建设完成。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项目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太原路1219号联系人:刘科长、崔科长联系方式:135****9696、135****533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6楼606室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0530-570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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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方案-综合监管(1.18).pdf
1、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3、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4、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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