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菏财社指〔202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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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财社指〔202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等资金预算指标,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19〕75号)以及《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民函〔2019〕137号)有关要求,现下达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预算指标(资金项目代码:S072****00002,具体金额见***1),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省级***公益金支出列2022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科目。
二、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鲁民〔2008〕20号)有关规定,现下达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资金项目代码:S009****09905,具体金额见***1),由相关县区专项用于毗邻行政区域界限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支出列2022年“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
以上资金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绩效引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收到指标文件后10日内,请将细化完善的项目绩效目标逐级审核报送至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鲁财社指〔2022〕15号).xlsx指标分配表.xls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