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公示200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为不断完善我市目标责任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增强目标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激励约束力度,现将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拟确定的2002年度重点
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按机构设置序列排序)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政府财办、市工商局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青岛保税区
城阳区、胶州市、市北区、黄岛区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03年6月2日至6月4日。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青岛市委督查室、青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香港中路1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119房间、0541房间,联系电
话:5911857、5911856、5911522、5911698,邮政编码:266071)。
举报方式: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200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廉洁勤政等可能影响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次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
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举报人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