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项举措力促农民工就业
青岛日报讯 我市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推出18项积极举措,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举全市之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市、各部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减或少裁减农民工,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中,要尽量多地使用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在省内外建立100个劳务基地,对农民工就业提供专项帮扶。今年我市将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以上。
《通知》规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正在求职的本市农村劳动者每年可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证书的,按规定给予200—500元的培训费补贴。对农民工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此外,鼓励企业组织在岗农民工培训,对经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我市今年将组织农村劳动者和在岗农民工职业培训6万人。
《通知》还规定,对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作为农民工创业服务的重点,属于微利贴息项目的,将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