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社会保险缓缴减免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报告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和省、市、县先后出台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简称“三项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多措并举纾解企业困难,扩大和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助力县内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现将2020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缓缴减免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报告如下:
社会保险费缓缴减免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对县内参保的中小微企业,缓缴2020年1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3个月,最长时间不超过疫情过后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县内19家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简称“三项保险”)单位缴费,对县内270家中小微企业减免2-12月“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减免金额2325.22万元。截至6月30日,已为县内237家大、中、小、微企业已减免2-6月“三项保险”单位缴费1012.61万元,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营造了大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情况
截至2020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严格落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政策。截至目前,已为县内97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29.55万元;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甘肃省临洮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恒通热力公司、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甘肃招金贵金属有限公司等5家困难企业申报审核并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785.63万元,助力全县中小微企业脱困发展。
临洮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