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依法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多措并举、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 的安全。目前,初步建成了市县较为完善的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了监督管理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全市主要粮食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十三五”以来,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食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我们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执法监管震慑力度,增强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守法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切实解决县乡监管机构、追溯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共培训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监管、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门店负责人148人。
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建设。督促全市116个乡镇按照“五有”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确定信息员,形成了村有人看、镇有人管、县有人查、市级管总的四级监管网络。提升监管队伍工作能力。按照“职工提素质、检测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要求,对现有职工合理分工,设置AB岗,提高工作效率,解决了人员结构性缺乏的问题。探索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为抓手,开展了果蔬生产基地、合作社、收贮运企业农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公告,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促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是保障工作经费投入。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市、县(区)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同比例逐年增长。加大重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扶持力度。西峰区筹资为中庆、金鑫源果库等购置检测、追溯仪器9台(套),为10余家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检测试剂1万样(次)。
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问题,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5人(次),执法车辆255辆(次),检查企业(门店)1077家(次),整顿市场182个(次),检查各类种子6736千克、农药3560瓶(袋)、肥料518.58吨,挽回经济损失35.34万元。集中查处和曝光了一批重大坑农害农案件,全市共立案79件,结案77起,罚没款12.38万元,没收涉案农药,责令退回包装标识不规范肥料180.09吨。
五是有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6大产业,坚定不移地以生产绿色安全农产品引领庆阳农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 ,积极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设施农业和集约化经营规模。制定标准,健全涵盖白黄瓜、辣椒、甜瓜等主导产业的农业地方标准,全市农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51项。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全市认证总数达到157个。27个农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
六是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实现了通过网络对全市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实时观测、展示、远程诊断等目标;完善已建追溯信息平台,扩大追溯企业范围,增加追溯数量。全市现已建成1个市级、7个县级、58个乡镇级及24个试点企业追溯信息平台。规范追溯管理,实现了生产过程全程可视化、网络化、痕迹化管理。
今后我们继续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搞好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在抓好国家行业标准贯彻执行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地方标准制(修)定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数量,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抓好产品质量认证。在农产品主产区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重点产业、主导产品普及无公害认证、扩大绿色认证、积极实施有机认证,不断扩大“三品一标”认证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在涉农企业、生产基地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宣传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打造一支人力足、素质强的监管队伍,进一步强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营销和消费意识,全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深入实施。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和上市销售产品加强例行监测,推动农产品生产、营销、检测服务经常化;全面整合农业执法力量,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严厉查处和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从农业投入品监管入手,实施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编码和包装标识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控制,逐步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可追溯。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联动。持续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保障。加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形成职责分明、配合紧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