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8月至9月分步开展12周岁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我市启动12周岁至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市于8月至9月分步开展12周岁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第一阶段为8月1日至8月31日,15周岁至17周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次接种,21天后进行第二剂接种。第二阶段为9月1日至9月30日,12周岁至14周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接种,21天后进行第二剂接种。
据了解,目前,我国批准在12周岁至17周岁人群紧急使用的疫苗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生产厂家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显示,在3周岁至17周岁的健康人群中,接种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诱导机体产生较强的体液免疫反应。
市疾控中心温馨提醒,12周岁至17周岁未成年人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按照预约时间段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接种前,请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监护人须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明确接种禁忌与接种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还需要注意避免空腹与过度劳累。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另外,还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接种后1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过敏物,避免既往过敏与疫苗引起的过敏难以甄别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