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黄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决老人赡养纠纷
为进一步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前黄司法所坚持政治导向、为民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努力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办好民生实事。1月11日,前黄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江苏常明(武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琴芳、叶丽莎,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姜婷前往前黄镇联庆村丁老伯家中,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丁老伯与妻子育有三子两女,次子已去世,多年来夫妇俩一直独自生活,相互照顾。夫妻俩除政府发放的老年补贴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生活较为困难。四个子女经村委多次调解仍无法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丁老伯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村委了解这一情况后,前黄司法所***向丁老伯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条件,同时协调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现场指派朱琴芳、叶丽莎律师承办此案。在详细了解了丁老伯的家庭、生活、收入、健康情况后,向其讲解赡养费包含哪些部分,子女应履行哪些赡养义务,着重强调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提供法律咨询。丁老伯对政府和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了感谢和肯定。
前黄司法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永远在路上的劲头,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殊对象实行***服务制度,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新需求、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