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40000吨紫薯原浆饮料和葛根原浆饮料生产线车间及配套的原料库、成品区及为厂区后续发展建设的一座危险废物仓库、一座危化品仓库并修建95%乙醇、无水乙醇地下储槽各一座。
2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调查与监测,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监测的4个点位中,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或4类标准。
空气质量评价区域总体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污染物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保证》GB3095-1996 二级评价标准要求,表明环境空气中SO2和PM10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要求,表明地表水环境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下水各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在采用推荐设计的排放方案下,大气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且对区域环境空气中该类污染物浓度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3.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扩建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来源为原料药车间废水、提取车间废水、综合制剂车间废水、原浆饮料车间废水、设备地坪清洁废水、化验质检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水质含多种有机物质,水质较为复杂。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量约为239562.76m3/a,折860.5m3/d。高浓度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混凝初沉+水解酸化+HIC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水解酸化段,再经A/O池处理,经二沉池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之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之表1中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长江。废水排放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生产废水、事故污水、储罐泄露液以及由于降雨产生的污染废水垂直渗透,主要停留在生产运行阶段,但影响不大;建设阶段对地下水影响短暂,随施工的结束而停止。储罐区、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设置截、排水沟做好地表水的截、排工作。项目建成后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项目区内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建成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3.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在采取设计的噪声防治措施后,主要噪声源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的要求。
3.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
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评价设计的处置措施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设计处置措施后,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同时固体废物通过分类处置措施,可使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提高了经济效益。
4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4.1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另外,根据《鄂州市企业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6年)》,鄂州市限制新建5万吨/年及以下浓缩果汁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将原材料紫薯及葛根经酶制后制成成品原浆饮料,不包含浓缩工序,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鄂州市企业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6年)》限制类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政策。
4.2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属原浆饮料生产项目,属于轻工,拟选厂址位于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工业用地范围,符合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的鄂州市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纳污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评价区域规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1]1号)中规定的NO2的相应标准;按噪声功能区划,项目厂址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标准。
4.3环境风险评价
拟建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储存,在储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报告建议公司首先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各工序操作规程,健全安全消防制度。其次,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事故处置能力,防止较大事故发生。同时增加公司应对环境风险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恢复范围内,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4.4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新建5t/h锅炉产生锅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直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以上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废气的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扩建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来源为原料药车间废水、提取车间废水、综合制剂车间废水、原浆饮料车间废水、设备地坪清洁废水、化验质检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水质含多种有机物质,水质较为复杂。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量约为239562.76m3/a,折860.5m3/d。高浓度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混凝初沉+水解酸化+HIC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水解酸化段,再经A/O池处理,经二沉池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之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之表1中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长江。废水排放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锉磨机、冷却机组、各类泵机、空压机等工作时产生噪声。设备采购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为减低机泵转动时产生的振动,可采用减振台座;机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室内,起到隔声减噪作用,设隔声回门窗,加消声罩;对部分高声功率设备,随设备购置专用的减振、消噪设备。运输车辆可以通过禁止居民区鸣笛并合理安排运输时段避免。总之,采取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简便易行,防治效果较好,成本较低,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弃物量为107.56t/a,其中腐烂原料97.56t/a、废包装2t/a、生活垃圾6t/a、物化污泥2t/a。物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这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临时储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其他几类固体废物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5总量控制
在落实拟采取的和本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均可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可控制在所执行的功能区范围内,扩建工程需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SO2 1.02t/a、NOx 4.08t/a、烟尘0.44t/a。
4.6 评价总结论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鄂州市总体规划;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利用或处置;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整体属于国内先进水平。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②联系人:梅意平
③联系电话:150****0430
6、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①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②联系地点:宜昌市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
③联系人:方工
④联系方式:0717-***45349
⑤E-mail:zjhb***453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