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黄石港区各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行政体系日益健全,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为黄石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年初印发了《2020年度黄石港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实落细。严格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等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月报制度,成立督导组,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和比重,进一步突出日常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执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把合法化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主动听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意见。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听取人大、政协意见,保证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审核招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10份。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坚持把合法化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今年收到辖区部门重大事项审核5件,均出具了审查意见书;对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及时向区人大及市政府进行了备案。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涉及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黄石港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和《黄石港区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十二条措施》《大力促进“互联网+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配套文件,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印发了工作方案,着力营造法治化、专业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四、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完成全区依申请事项(含区直部门及街道)1223项、依职权事项1752项的认领、编辑标准化和发布工作,已认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到达100%。二是稳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全区电子证照库已上传数据累计60000余条,数据及时率达100%,考核评分情况位于全市上游。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全区21个部门监管事项全覆盖。根据梳理的事项清单,统筹推进监管数据的采集归并,目前已完成监管事项认领,标准化编辑和发布363项,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320条,全区“互联网+监管”数据采集1000余条。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办理网民来信275件,办理中央、省级媒体转办件15件,办结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单7700件,办结12315平台消费投诉2083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
(二)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省、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地化、精细化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了区直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自查和检查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三)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经验上,以构建集约化、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逐步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的闭环微治理系统,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坚持做活治理,做实“红色网格”,加快推进“成熟物业型”“公益物业型”“红色管家型”三种“红色物业”模式全覆盖,33个社区全部成立红色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分层组建63个议事协调机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效能显著提升。
(四)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一是推进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二是发挥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聘、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诉讼网络中心、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推进统一规范科学戒毒模式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全区成立了3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站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法院工作站运行正常;严格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年无脱管、漏管。
五、坚持多措并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全面摸排涉金融、涉企、涉房等领域的风险隐患,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活动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区委区政府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区委中心组及干部教育培训和任前考试的必修课,组织4次全区性法治专题学习,全区11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700多人完成民法典知识专题考试。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进社区100余场次,法律进校园30余次,法律进企业50多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20000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启动化解信访积案三年攻坚行动,全年化解信访积案101件,妥善解决了一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督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物资供应单位巡查监管力度,制定菜品指导价目录,落实价格政策。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送法进企业活动,为社会复工复产复业复学提供法治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满意率96%以上。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开展涉企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对14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涉企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建立完善了线索移送、信息反馈、工作协作等一体化办案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呈报市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提起诉讼并判决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布公告4件,已提起诉讼并庭前和解1件,已判决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1件,正在办理2件。受监督行政机关均及时履行职责,对照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提升了基层的社会治理能力。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制度化规范。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公开申请受理方式、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了案件办理效果。办结率均达到100%;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七、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更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处理案件的法定程序,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少数部门依法决策程序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在法制审核方面,除去法律顾问外,无法学专业人员,未按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齐法制审核人员。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修改完善,行政决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力度有待加大。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过去一年中,虽然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从六个方面着手,推动港区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及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时编制《法治黄石港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法治建设规划。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参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和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全面提升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完善帮办代办,打造行政审批少、行政效率高的行政改革生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落实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严格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进一步推进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五)转变观念、立足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结合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的宣传,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普法教育实际应用实效。
(六)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发挥法治文化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加强法治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