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县国土局到荆州学习调研固定资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6月10日,县委编办、县国土资源局一行到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专题调研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等相关工作。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荆州市沙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档案管理、部门整合等集中办公区,召开座谈交流、听取其中心运转情况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该市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经费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建设的意见建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2月22日正式颁布,并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在内的不动产权,将统一实施产权登记,并纳入统一信息平台管理。酝酿近8年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荆州作为全国15个联系点之一,是全省第一个率先完成职责整合等相关工作的示范点,已于4月1日正式挂牌发证。
县委编办将结合本次考察调研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调研所掌握的情况,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确保今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能划转和机构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