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2年二季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6月1日至6月20日,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月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县住建局组织建管股及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二季度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 31个在建项目,其中城区10个,乡镇21 个。检查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为为重点。查处各类安全质量隐患共计75余处,发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
检查情况表明,我县安全、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古夫城区的情况要好于其他乡镇。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履行各自的安全质量责任,较好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但是少数工程项目在主体行为、安全和质量方面也暴露出较严重的问题,具体如下:
二、相关主体行为问题
(一)建设单位
1、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如兴山县高岚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增加面积未审查。
(二)勘察、设计单位
1、地基验槽记录存在签字不全、未盖章的现象,少数工程验槽结论不够明确。
2、在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及验收方面,有的设计单位未及时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由非注册师签字,有的不认真履行验收职责,验收资料签章不全。如承接兴山县昭君镇行政服务区工程的设计单位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能及时做好后期服务,部分工程项目已竣工待验收,而其基础、主体验收报告上仍未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
(三)施工单位
1、部分项目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力量薄弱,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履行。主要体现在:一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管理人员派驻现场,人员变动后没有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二是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存在,致使管理不力,原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工地三检、技术交底等技术环节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工程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导致工程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四)监理单位
1、乡镇大部分项目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身兼多个项目的现象,致使监管缺失,导致安全、质量问题的发生。如湖北兴山农村合作银行榛子支行办公综合楼工程、兴山县榛子国土资源所综合楼、兴山县高岚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加固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学楼现场无监理人员,同时发现兴山县榛子国土资源所综合楼工程门窗过梁厚度严重低于设计要求的质量隐患。
2、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原材料批次留置、送检。
3、大多数监理单位对砼试件留置、养护未履行监理职责,如对留置拆模同条件砼试件要求没有严格执行。
4、监理日志内容简单,旁站记录不全,与工程实际不一致,不能反映监理履责的情况。
三、建筑安全存在问题
(一)安全资料不全且真实性较差
安全资料不齐全,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的现象较普遍。表格不齐全,要求不一致,使安全资料整理多样化,特别是假资料和代签字的现象较为严重,为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和搞好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
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班组,施工班组与工人没有层层签订安全合同,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不明确,使安全生产责任可追溯性差。
(三)施工现场安全仍存在很多不足
1、文明施工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还有很大差距,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现场存在脏、乱、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建筑材料标识牌不足,消防器材没按要求配置,未设置安全通道。
2、施工用电存在许多隐患,TN-S系统不规范,多路配电未作标识,照明没形成专用回路,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配电线路拖地严重,一次线过长,没有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线路乱搭乱接现象。
3、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进入装饰阶段后,与建筑物拉结杆不足,钢管扣件没有建立台账,钢管没有进行分类和涂刷不同保护色漆,施工层没有满铺脚手板。 外脚手架部分小横杆未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连墙件不足,剪刀撑搭设不规范,物料提升机接料平台断口处没有与建筑结构过进行连接。
4、三宝四口。安全网没有按规范搭设,临边防护、楼梯防护、通道防护及临边防护不严。
5、物料提升机接料平台防护不严。
6、模板支撑:立杆基础没有硬化处理,间距过大,缺少扫地杆或腰杆,纵横向拉结不全。
四、相关质量问题
1、乡镇大部分项目检查没有质量保证资料或不全,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
2、TB负弯矩钢筋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3、砌体拉结筋长度不够,砌体灰缝厚度过小,填充墙顶砌方法不符规范要求。局部墙面砂浆抹灰层厚度达40毫米。
4、局部门窗洞口几何尺寸偏差过大、门窗没有严格采用柔性填塞。门窗过梁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5、外墙、屋面、楼面保温未按设计施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隐患整改并书面回复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我局将及时予以复查,对隐患依旧未排除的参建责任方将给予相关的处罚。
2、结合2012年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责任单位要致力于遏制消除质量安全通病工作,努力实现文明施工的改观及突破。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制定消除通病措施,严格审批和执行。强调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建筑业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3、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准确及时掌握新规范、新标准和新技术,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现场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从源头上改善质量安全状况。
4、开展防暑降温和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防暑降温药品,做到每个工地设有茶水桶,合理调配工人的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员工集体宿舍配置电风扇,加强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确保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各施工、监理单位在雨季应做到:拆卸现场、深基坑和临时设施要有可靠的监控和预防措施;施工围墙、边坡,临时建筑不能有堆压;加强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的检查,做好临时用电、塔吊等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可靠,确保临时用电的防雷防雨防触电和临时建筑要达到防雷、防强风暴雨的要求。对地势不平、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要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