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手齐帮扶回头浪子建新居
在今年3月社区服刑人员例行走访中,当兴山县黄粮司法所干警看见社区服刑人员赵某新建的漂亮住房时,心里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莫大的欣慰。
今年34岁的赵某,家住黄粮镇百城村二组,2001年9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于2010年9月刑满释放,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和管理。当村书记带着他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干警在热情接待他的同时从他暗淡无光的眼神里看出赵某满脸都是无助和无奈。村书记介绍说:赵某2001年被判入狱后,他母亲和弟弟相继外出打工,近十年来很少回家,详细去向不明,承包耕地租给他人经营。房子因年久失修,现杂草丛生,已成危房,他现在生活无来源,住房不安全,日常没事做。村委会无能力解决他的困难,但解决不好戓许又将影响一方安宁,如何是好?
司法所干警听完村书记的情况介绍,先按规定认真为其登记建档,然后细心与赵某进行座谈,对赵说:你过去虽然犯了罪,但浪子回头金不换,现在服完主刑回家,政府不会不管你,社会不会歧视你,邻居不会嫌弃你。你今年才32岁,正是人生的黄金期,只要你坚持走正道,我们将协调各种力量支持你。你目前面临的困难是暂时的,只要你坚定信心,树立起生活的勇气,你会建立一个幸福的家。近一个小时的座谈拉近了双方的距离,慢慢消除了他的心理障碍。在此基础上,司法所干警又和村书记研究制定了两歩走的帮扶方案:第一歩,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对他的危房进行维修,由村委会出面将其家庭承包的耕地收回,同时,争取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他临时生活救助,解决他临时的生活问题;第二歩,争取2011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协助他新建住房,并扶持他发展生产,逐步让他发家致富。
然而,制定方案容易实施确不顺畅。一是农村部分党员和村民难免对这类人员思想上有歧视心理;二是少数干部认为生活救助和危房改造政策不应让一个劳改犯享受。对此,司法所干警和村书记分头协调,村书记回村召开党员干部会,统一思想。司法所与政府干部进行沟通,通报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多次协调沟通,上下思想慢慢统一,政府民政为赵某解决生活救助1000元,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将其纳入。所在村党员干部义务投工对赵某的危房进行了维修,并想办法与其母亲取得了联系。2011年赵某经营承包耕地收入和农闲打工收入达到3万余元。村委会为赵某办理了用地和木材采伐手续,并在用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今年初,赵某的新房终于建成入住。
走访中,赵某介绍说,建房共投资7万多元,除去政府扶持外,还欠债3万多元,今年计划种蔬菜6至8亩,农闲在县内打工,力争当年还清欠款,年底将媳妇接进门。他说:有今天,要感谢司法,感谢政府,感谢村干部和邻居,我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通过诚实带动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