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或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区直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区纪工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继续把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监督执纪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区纪工委将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察暗访,对酒店、农家乐、KTV、小区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凡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