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7月28日,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审议通过了相关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实施郭徐岭片区和汉纸老生活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预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蔡甸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试行办法草案。终止了有关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上半年全区财税部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积极落实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政策,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了工资发放、机关正常运行、民生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要。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财税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适时调整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工业兴区,突出实体产业,壮大骨干财源;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格概算约束,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查国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文放、张丽筠、李玉年、陈为标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黄江波,区法院院长彭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祁德运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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