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2013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确保全局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好文明机关和干部队伍,根据市、区、街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全市质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为服务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目标,做好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城市精神和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宣传活动;
2、认真落实市质监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 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目标任务;
4、各单位在确保已获级别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努力争创更高级别文明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采取专题辅导、培训、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深化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激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系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实化于效。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方式和阵地的作用,寓思想教育于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按照六五普法教育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二)加强质监文化建设。
1、开展质监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对质监文化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实现途径等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初步形成武汉质监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核心要素、组成部分,为开展质监文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2、开展质监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动员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围绕质监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献计献策,集思广益,促进全系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3、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各兴趣小组和协会为依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专项比赛。坚持每天开展工间操活动;开展全系统球类、***类等专项体育比赛;开展全系统质监文化建设书画、摄影评选活动,通过机关文化展示回廊和局网站等平台展示出来,使之成为质监文化的宣传阵地;适时组织全系统质监文艺汇演。
(三)加强学习型行业建设。
1、建立干部职工学习激励机制。以建设学习型单位为目标,大力开展干部职工应用性培训。着力拓宽培养渠道,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在解决实际问题中锻炼队伍、开发智力、培养人才,构建多元化的人才成长渠道。
2、加强干部职工队伍能力培养。通过多种教育培训途径,促进质监行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三支队伍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质监队伍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善于学习、不断创新的能力。
(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同时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加强典型引导和舆论宣传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加强精神文明创建。
1、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活动为载体,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倡导文明用语、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周末,月末清洁家园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争做文明生活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进单位的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邀请我市的全国道德模范走进单位,与单位干部职工面对面的交流,宣传和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道德讲堂制度建设,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办事效率,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者。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和评选活动。
3、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扶贫帮困活动。各单位要建立一支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30%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并设立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位。增强党员党性观念,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质监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在奉献他人的过程中提升自己。
4、积极开展万民干部进万村洁万家、三深入三服务(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稳定)活动,通过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
5、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
6、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联系、服务、教育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机关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党政工团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容、新机制、新载体。
(二)广泛动员,全面部署。
要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动员,让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知晓,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通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吸引干部职工,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三)完善机制,确保投入。
要完善监督约束和考核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健全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和奖惩制度。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要根据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确保所需经费的投入,切实保证文明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团结鼓劲的方针,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