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季度石峰区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现将2016年3季度石峰区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情况公示如下:
2016年3季度石峰区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309450.63元,其中响石岭街道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01863.24元、清水塘街道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51447.48元、铜塘湾街道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2895.72元、田心办事处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78862.45元、井龙街道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4505.16元、区政府办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0975.78元、区机关工委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4261.82元、区关工委(老干局)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5787.6元、区科技局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929.2元、区妇联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5706.3元、区文物所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4505.04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26710.84元,(具体人员名单见***)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390元/人、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养老保险补贴标准512.05元∕人、月,失业保险补贴标准27.15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标准243.32元∕人、月,大病医疗160元/人、年)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26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我们将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举报监督电话:
区财政局:22629917(区政府二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33168(区政府三楼)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