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情况报告
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年初以来,我办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各项制度和政策“废、改、立”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体制机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府法制工作的体制机制,收到了明显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立法方面
1.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为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2006年我办起草并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沈阳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工作程序。2007年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立法工作程序,明确立法工作责任,我办又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立法标准、立法程序和立法责任。《通知》明确提出,立法草案条文照抄上位法超过40%的立法项目不予审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做草案审办说明,由立法草案起草部门主要领导做草案说明。《通知》的下发在全国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内外部分城市纷纷向我市取经。今年上半年,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在严格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突出公开征求立法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审办工作制度。
2.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清理工作。上半年,我办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确定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目录,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法制网站予以公布。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4件、政府规章140件、规范性文件591。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早在1990年我市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事先审查、事后备案制度。2002年根据《立法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沈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6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今年上半年,我通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了层级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遏止部门权力的扩张和规范性文件之间互相掣肘或矛盾,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主义的统一,促进了依法行政。
(二) 行政执法监督方面
1、创新执法体制,建设效能政府。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
执法机构过多、执法队伍臃肿和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我市从创新执法体制入手,不断规范执法主体,积极推进相对集中执法权力工作。2002年我市将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行政执法分局。在不断规范市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同时,我办积极推进县(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完成了新民市、辽中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报省政府法制办批准。目前,我办正积极推动康平县、法库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全市全面开展。
2.开展行政执法清理,理清行政权力清单。为确保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合法、规范,我办组织人员对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依据和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梳理结果为市直行政执法主体244个。其中,市政府直属行政机关4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8个、行政委托组织1个,市政府各部门直属行政机关2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96个、行政委托组织66个;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计1477部。其中,法律146部,行政法规343部,地方性法规140部,国家部委行政规章615部,省政府规章90部,市政规章99部,其他44部。行政执法主体依据1603个;具体行政行为8935项。其中,行政许可336项(包括未实施项目和已经停止实施项目)、行政处罚6388项、行政强制632项、行政检查720项、行政确认105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征收153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奖励218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353项。以市政府的名义,在市政府法制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编印了《沈阳市行政执法规范通览》。
3.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幅度,我办下发了《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全市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市直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部门依照《方案》的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实施。这项工作的开展,为行政处罚工作的公正、公开打下了基础。
4.以点促面,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办在全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下发《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铁西区等5个地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7个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
(三) 行政复议应该方面
1.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率先建立了行政复议庭、引入调解机制,充分运用行政协调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实行了“五公开”阳光办案,即办案人员公开,办案场所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依据公开,办案结果公开。并采取了查证、质证、论证的“三证”模式,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上半年, 我办在全市推行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标准格式。在***法制办已有示范文书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结合实际下发了《沈阳市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规范》,推行50种标准格式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2.引入调节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为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结案力度,我办制定下发了《沈阳市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在全市推行和解调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市本级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占结案总数的50%以上。通过建立和推行和解调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机制,不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也大大提高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能力,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也因此,被辽宁省政府授予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我办复议应诉处处长张进同志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法制办授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二、圆满完成承担的市级层面体制机构创新项目
上半年,我办承担的市级层面体制机构创新项目为,修改完善《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规则》、《沈阳市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节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通知》。目前,这三项工作均已经完成。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