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寨乡双诚信双承诺新举措助推教育93
为了培养群众教育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和履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树立诚信教育示范典型,形成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长效机制,我乡全面开展教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即向群众承诺: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政府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为教育实施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协调和解决群众在教育子女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生产、生活、就医、入学、就业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大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扶持和帮助,优先落实惠民政策。群众向乡人民政府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对自己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自觉维护子女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对年满7周岁的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学年开学时送入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保证送入高中(中职)教育。不以任何形式剥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教育的权利,对有辍学动机或已辍学在外的子女要千方百计劝返督促入学完成相应的教育任务。(丁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