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申诉难执行难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0日发表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吕诺、周婷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由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高度评价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作用,但同时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公民、法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难题,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有必要总结民事审判实践经验,修改完善民事诉讼法。”王胜明说。

    民事诉讼法修改早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计划。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共90件,其中针对当事人“申诉难”“执行难”,要求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议案57件。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湖南团江必新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以解决“执行难”“申诉难”的议案》,并提出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建议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该议案为基础,吸收其他代表有关议案的意见,并考虑专家的建议,会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研究修改形成草案。

    2007年6月以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3次审议。

    “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主要解决意见反映集中、修改条件比较成熟的上述两个问题,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出修改。”王胜明说。

    为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修改决定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从5项情形具体化为13项情形,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避免应当再审的不予再审,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为了避免由原审人民法院自己纠错较为困难,当事人不信任原审人民法院会公正处理再审申请的问题,修改决定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及时裁定再审或裁定驳回申请。

    此次修改还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将抗诉事由从现行法律规定的4项情形进一步具体化为5项情形,并明确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修改决定针对特殊情形适当延长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而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这样更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修改决定对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处罚增加了部分条款,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修改决定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修改决定还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设立执行机构。从实际工作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也需要设立执行机构,对执行工作予以指导和管理。据此,修改决定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针对实际工作中异地执行面临的困难,修改决定还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明确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具体事由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周婷玉、吕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民事诉讼法明确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具体事由,“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一项被明列其中。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此外,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还明确,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民诉法修改决定对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加重处罚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吕诺、周婷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增加了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曝光等处罚措施。

    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三十次会议三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对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处罚增加了部分条款,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这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修改决定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修改决定还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诉法修改决定将申请执行期间确定为2年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吕诺、周婷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申请执行的期间明确为2年。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于今年6月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草案一审稿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3年。”不少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间太长,建议缩短。有的建议规定为2年,有的建议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修改决定将其确定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修改决定同时明确了这一规定中所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诉法修改决定针对特殊情形延长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吕诺、周婷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针对特殊情形适当延长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有的再审事由可能二年后才发现,按照“二年内提出”的规定,就不能申请再审,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认为,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二年后才发现某些再审事由的情形,有必要针对特殊情形作出适当延长申请再审期间的规定。

    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修改决定将原规定改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不再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周婷玉、吕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这一修改决定,民事诉讼法中删去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

    1991年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如: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等。

    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1986年制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为了解决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程序问题,原民事诉讼法才专门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已经对破产还债程序作出统一规定,而且适用于全部企业,因此应将民事诉讼法这一章删去。(来源:新华社)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8:32:53重新编辑
观兰(澜)镇福民丹坑润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牛湖村大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樟坑径村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黎光村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3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8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宝城28区华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8区新安3路建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39区华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宝城41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3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5区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9区河东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67区留芳路庭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74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82区裕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新安实业公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街道东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镇白花洞莲麻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姜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建兴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等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五味子成为铁力林业局九连林场的支柱产业
  2. 暨军民加快建设按期运行
  3. 暨军民推动信息经济和商务工作走在前列
  4. 8890法律服务热线再升级
  5.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强调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强化落实
  6. 我市完成非文物系统国有单位文物认定工作
  7. 徐水区漕河镇召开漕河景观带建设动员会
  8. 中国渔政37508船积极参与违规渔具整治活动
  9. 郭建英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意见建议
  10. 全国教学诊改专家组对保定女职中专进行现场复核
  11.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
  12. 我市脱贫劳动力今年已实现务工就业1157万人提前完成省定全年任务目标
  13. 博野县打造农田基本建设升级版
  14. 不要随手丢掉文明
  15. 汇聚伊春源自梦想
  16. 交通明起公交执行非空调期一元一票制9月2日起恢复9条公交学生专线运营
  17. 市审计局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明确审计工作重点
  18. 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来我市检查指导野生药材资源保护
  19. 市供电公司连夜集结待命驰援河南
  20. 丰林县消防救援大队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后公示
  21. 将不合格产品切实挡在市场外
  22.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
  23. 2015年威海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疗养工作正式启动
  24.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
  25.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强调绷住绷紧严防严控这根弦把***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6. 第八届中国威海国际人居节开幕
  27. 张贵宝在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时强调入脑入心指导工作争当表率
  28. 威海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扫描
  29. 迎接首届全市旅发大会高碑店市加减乘除打造精品旅游项目
  30. 保定日报社与风帆公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建活动
  31. 教育局开展2017年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工作
  32. 定兴县组织参加京津冀第二届蔬菜产销对接大会
  33. 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一论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4. 伊春市伊春区盐务管理局全面开展食盐零售许可年检工作
  35. 一季度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5956万元
  36. 桃花朵朵开喜迎新春来
  37. 志愿服务花红叶茂
  38. 乌伊岭5000件玛瑙工艺品参展
  39. 保定教育大讲堂在保师附校北校区开讲
  40. 威海7景区上榜首批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
  41. 市政协主席张书杰到友好区调研工作
  42.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多举措强化创文工作成效
  43. 威海调整优化现有创业政策
  44. 汤旺河区强化五项举措优化发展环境
  45. 安新县刘李庄镇推进环保工作百日会战及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46. 金山屯区举办社区结核病防治医生培训班
  47. 李国勇在保定智造联动雄安绿色建材产业助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洽谈交流会上强调务实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我市建材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48. 我市部署春季灭蚊
  49. 郭建英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视频调度会议上强调持续用力查找薄弱环节漏洞毫不放松抓紧抓实疫情防控
  50. 环保部第三巡查组集中听取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51. 定兴县教育局开展2017年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工作
  52. 45种药品大降价5月1日起第四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我市
  53. 莲池区打造美丽乡村绘就幸福画卷
  54. 伊春的冬季旅游会越来越好
  55. 朱新礼到我市推进落实绿谷项目
  56. 供水保定供水APP全新升级上线
  57. 市审计局强化行风建设突出审计服务
  58. 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团精彩亮相哈洽会
  59. 我市召开防汛抗旱工作紧急视频调度会议
  60. 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61. 加强重点管控确保万无一失
  62. 汤旺河区三抓一促为新林区建设输才送智
  63. 向两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四种方式可参与
  64. 全国人大代表来威调研中韩自贸区建设情况
  65. 郭建英在阜平县调研时强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66. 市工信局积极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机制
  67. 涞源县卫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68. 中国少年先锋队威海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
  69. 曹海波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上要求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持续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70. 保定银行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
  71. 党晓龙与中国信息协会、京东集团、国投新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层举行工作座谈
  72. 涞源县举行华中杯2017河北美丽乡村涞源白石山首届马拉松比赛
  73. 老城区的创城之路——莲池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纪实
  74. 龙广车友乐游圣诞村
  75. 合作开启致富梦
  76. 实字当头稳扎稳打蠡县高效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77. 我市首个社区教育网站开通
  78. 市直机关工委举办书法绘画展
  79. 中国流动科技馆易县站巡展活动启动
  80. 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事后公示
  81. 威海市237辆客车出租车成高考直通车
  82. 夏宝龙扛起改革发展大旗加快推进浙中崛起
  83. 山东省空港地面装备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验收
  84. 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动双减工作
  85. 安新县同口镇五举措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86. 市旅游局组织我市星级饭店赴济南、东营学习考察
  87. 徐水区东史端镇五一期间拆除违法占地19亩
  88. 中国渔政37508船圆满完成坞修工作
  89. 智拔穷根——河北省阜平县教育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90. 定兴县委、县政府领导慰问十九大安保一线执勤人员
  91. 市领导王月衡一行到涞源调研
  92. 开启新夜态2021保定夜经济建设点亮一城繁华
  93. 我市明确今年河湖综合整治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清理整治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94. 伊春市伊春区粮食局加强粮政执法检查工作
  95. 文明之花绽放棚改新区
  96. 交通9月1日起三条公交线路有微调
  97. 市旅游局积极兑现2011年行风承诺
  98. 王爱文检查我市绿色食品展区布展情况
  99. 我市召开全市信息化工作专题调度会
  100. 汤旺河区机关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喜迎建局5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