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规受市民关注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四会市民对这一新规都较为关注。
近日,记者来到碧海湾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只见电动车充电操作说明、充电区域安全疏散图、消防安全提示等标识醒目可见。物业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专门修建了一个智能充电站,让电动车能够独立停放充电,最大限度降低电动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碧海湾小区表示,接下来会继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电动车管理,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此,市民表示赞同。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在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于已建好的小区,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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