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参保企业申领2020年度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5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办发〔2020〕2号)规定,经审核,下列4家参保企业符合申报稳岗返还条件,现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参保地 | 企业名称 | 职工人数 | 返还比例(%) | 缴费金额(元) | 经核查后的稳岗返还金额(元) |
1 | 威宁县社保局 | 威宁县斗古大药房 | 2 | 100 | 799.00 | 799.00 |
2 | 威宁县社保局 | 威宁县江鼎劳务有限公司 | 6 | 100 | 2159.00 | 2159.00 |
3 | 威宁县社保局 | 威宁县羊街镇为民大药房 | 1 | 100 | 4***.10 | 4***.10 |
4 | 威宁县社保局 | 贵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 9 | 60 | 2708.10 | 1624.86 |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反映:
威宁县社保局待遇审理股电话:0857-6229636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857-6222553
威宁县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0857-6650969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威宁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