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家制盐企业通过省级换证初审并公示
应城网12月31日讯:12月27日,省经信厅将拟换发新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在省经信厅网站予以公示,应城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孝感广盐制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公司、湖北久大品种盐有限公司6家企业全部通过初审并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无异议后,上述企业将获得新的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换发新证的工作是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对于改善企业生产环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极大促进作用。为做好我市制盐企业的换证工作,从5月份开始,应城市经信局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进行分解细化,要求企业对照标准逐项落实,通过半年的努力,企业的软硬件建设有很大提升,为换证审核做了充足的准备。 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我市6家制盐企业提交的换证申报资料和企业现场进行认真审核,通过逐项审核评分,我市6家制盐企业都达到工信部制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规定标准,符合换发新证的条件。( 易平垠 范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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