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花镇脱贫攻坚对标查短补短工作方案(工作手册)
为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精神和关于“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的指示要求,根据《蓬溪县脱贫攻坚对标查短补短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对象
(一)全镇1205户2451名贫困户;
(二)全镇六个贫困村;
(三)全镇2019年已识别的4户边缘户。
二、核查内容
(一)贫困户、贫困村信息数据核实核准。
(二)贫困户、贫困村对标核查。
(三)边缘户特殊困难解决情况核查。
(四)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
三、工作组织
(一)贫困户核查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局指导、镇扶贫办统一组织工作力量进行,完成一个村所有贫困户的核查、复核、审核和问题汇总后,再进行下一个村的核查工作。
(二)贫困村、边缘户特殊困难核查由镇扶贫办组织镇扶贫办干部和村干部进行。
(三)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由各村摸排,上报镇扶贫办,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县扶贫开发局审定。
(四)“大排查”回头看、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脱贫攻坚专项巡查、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问题户由镇脱贫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
四、时间安排
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对标查短任务,6月25日前完成补短和问题整改销号。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
1.建立机制
镇成立对标查短补短工作专班,设立综合协调、质量控制、督促检查工作组(***1)。
2.制定方案
镇制定槐花镇脱贫攻坚对标查短补短工作方案(工作手册)。
3.力量组织
抽调镇干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成对标查短工作队伍(***21),每两人一组开展核查工作。
4.业务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3月30日上午,镇对参与“对标查短”的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做到人人熟悉业务。
5.资料准备
镇扶贫办负责以村为单位,打印准备好各类核查核实表。
镇脱贫办准备:《基础信息核实表》问卷;《对标查短表》问卷;2020年度《贫困户基础信息表》、《贫困户帮扶措施采集表》;“大排查”回头看、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问题清单;以村为单位准备好贫困户花名册。
相关部门准备:慢性病认定台账;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及危房改造验收台账;产业扶持基金借款名单及合同、扶贫小额信贷名册;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花名册、公岗花名册;低保、五保、残疾、计生、养老保险、高龄补贴、优抚;地力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等。
各村准备:帮扶手册、贫困户分组名单。
6.试点练兵
3月30日下午-4月1日,镇脱贫办组织全体核查人员,按照一村一轮,分别对擦耳岩村、土桥堰村开展两轮练兵,每一轮全面完成核查、复核、审核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汇总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召开会商研讨会,统一政策标准,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和工作分歧,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梳理形成指导性意见。若第二轮现场练兵中政策业务不过关的核查员较多,继续开展第三轮现场练兵,直到核查人员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全部过关才能全面推开。现场练兵测试不过关的核查员,不能上岗。
(二)对标查短
1.入户核查
按照“一进(进村入户)、二看(家庭情况)、三核(信息数据)、四算(2020年度预测收支)、五填(填写表册)、六评(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七签(签字)”工作法开展核查。有家庭成员在家但无法完成核查内容的农户,可通过访谈周边亲友、邻居和熟悉该户的村组干部等方式,辅以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核查工作。核查期间,全家在县外的贫困户(边缘户)由村干部采用电话联系,核查人员记录,在县内的贫困户(边缘户)排查人员面对面进行核查。
2.进村核查
镇脱贫办干部会同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对标查短,筛查新增脱贫监测户,摸排新增边缘户。
3.问题核实
复核(各村成立复核组):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组成复核组,每两人一组,与核查员一道,对户表共同进行复核,检查调查内容(核查信息)是否完整、发现问题是否全面和准确。
审核(镇组建审核组):由包村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组成审核组,对复核过的户表和村表进行审核审定。
所有问题由乡镇主要领导把关。
咨询会商:核查员、复核员、审核员把握不准的政策和标准问题,咨询镇质控组;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报告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组织核查员、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集体会商,多方调查佐证,达成一致意见;如仍然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由镇扶贫办汇总后于每日下午5:00前报县脱贫办信息统计股康炜(联系电话:5435560),由县脱贫办答疑。
4.问题汇总
村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调查表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村委会保存。
(三)对标补短
1.制定措施
根据对标查短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四本台账(稳定脱贫户台账、监测户台账、返贫户台账、边缘户台账)。村、镇扶贫办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验收时间、验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村和镇扶贫办将无法整改的问题汇总报县脱贫办,并由县脱贫办反馈至县级相关部门,县级部门现场逐一核实,并与乡镇会商,制定整改方案,共同抓好整改。
2.联动整改
主要以村为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国扶系统信息数据校正,由镇扶贫办统一修改;《帮扶手册》由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完善。
(四)整改验收
1.乡镇验收。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逐村逐户逐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县级抽查。乡镇验收后,县脱贫办挂牌督战现场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汇总上报
对标查短、补短工作结束后,于4月26日前,镇扶贫办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对标查短《槐花镇县级解决问题台账》(***18)、《槐花镇问题整改台账》(***19)及分析报告(含***4、***5、***6、***10、***11、***12、***14、***15、***17);6月26日前报送《槐花镇问题验收销号台账》(***20)及对标补短情况报告(含整改结果、验收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这次对标查短补短是接受脱贫攻坚普查和“大考”之前最后一次全覆盖查找问题和整改问题的机会,事关脱贫的质量和成色。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切实打好问题歼灭战,确保我镇如期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把握方法标准
严格按照“七步工作法”开展入户核查,严把每村每户每项的核查质量关、复核质量关、审核质量关。把握好扶贫政策标准,对明显超出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四)严肃工作纪律
坚持“谁核查、谁审核、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在对标查短中发现的问题不追责问责,不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但因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漏查、错查、隐瞒问题、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镇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工作组将逐一倒查责任,并在全镇通报。
(五)严格落实包保责任。
挂片领导、驻村干部、核查人员和各村干部向镇党委签订包保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镇扶贫办存档一份、本人一份、县脱贫办存档一份),作为工作不落实追责问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