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五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养方式及内容
(一)招收对象。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具有临床(西医)类别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正在从事临床工作,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报名,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表》(***1),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3月21日17时前将纸质版报我局中医药科,电子版发送至中医药科邮箱。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直接报送所属卫生行政部门。
二、有关要求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学员的资格条件,一旦发现个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培训及考试资格的,以及审核单位为不具备参加培训资格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使其获得培训或者考试资格的,个人3年内、有关单位2年内不得再申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市中区中医药科
联 系 人:赵 青 王 强
联系电话:82078381
电子邮箱:82078381@163.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信义庄南街66号三楼中医药科
济南市市中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五批“西医学习中医”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提高西医临床医师中医药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培养较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在总结前期全省“西医学习中医”(以下简称“西学中”)工作经验基础上,经研究,我委确定在全省开展第五批“西学中”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为重点,通过系统的中医基本理论培训及临床实践,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好地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推动西医临床医生向中西医结合人员转化。
二、培养方式及内容
(一)招收对象。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具有临床(西医)类别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正在从事临床工作,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报名,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表》(***1),经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各市确定学员名单后,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人汇总表》(***2),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我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指定邮箱)。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三)学习形式及内容。学习年限2.5年,分为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阶段。理论学习时间2年,采用教师讲授、专家讲座、研讨课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总时数1144学时,其中网授904学时、线下集中面授24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6个月。
理论学习内容由我委统一制定,包括16门必修课(《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常用中成药》《内经选读》《伤寒论选读》《金匮要略选读》《温病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适宜技术》)和1门选修课(根据所从事专业,在《中医骨伤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各家学说》等课程中自选其一)。学习地点按照就近原则,在我委遴选确定的“西学中”培训基地进行,并由我委组建的西学中培训师资专家库专家统一授课,我委将根据参训学员学历、职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授课内容。
临床实践在各“西学中”培训基地进行,时间6个月,采取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其中,中医内科、针灸科、推拿科为必转科室,中医内科轮转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针灸、推拿科轮转时间各不得少于1个月,其余时间可根据从事专业选择科室进行轮转。每名学员在临床实践期间,学员门诊时间应累计不少于1个月。
三、政策和待遇
凡参加“西学中”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一)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完成全部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中药饮片处方。
(二)可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者,可申请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职称晋升评审。
(四)学员在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每年均可获得省级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分。
(五)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结业证书。学员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各派员单位依据考核等次给予学员培训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100%、80%、50%,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四、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基地和师资专家,组织结业考核,并落实有关政策和奖励措施。
(二)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培训学员的资格审定、培训基地的初评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四)山东中医药大学负责制定培训教学大纲,经省卫生健康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西学中”培训工作的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各派员单位要增加培训投入,鼓励为考核成绩合格者提供经费支持。
(二)师资专家要严格履行授课合同,针对学员特点,精心授课,确保教学质量。各师资专家所在单位要根据实际,为师资专家的授课工作提供方便。
六、经费安排
培训费用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曾 幸 吕 征
联系电话:0531-51766323
电子邮箱:sdzyykjc@shandong.cn
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李岩杰 汤继芹
联系电话:0531-89628989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1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专业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手机: | ||||||
执业医师 证书 |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 |||||||
学习工作 简历 | ||||||||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
市卫生健康委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
省卫生健康委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