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市政道路路灯灯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采购393盏灯具备品备件(灯具质保期为3年),采购类型为60W灯具63盏、100W灯具120盏、150W灯具40盏、180W灯具170盏。为更好地完成该项目,拟通过三方比价的形式委托一家具有生产和销售LED灯具资质的公司承担坪山区市政道路路灯设施管养维护灯具采购工作。
本次采购将于2022年6月24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2年6月27日12:00前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108室,投标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采购服务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评审,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4日
相关稿件:
坪山区市政道路路灯灯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