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幸福医院在行动
为深入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幸福医院对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公益广告设置、创城氛围营造、公共服务设施、禁烟标志、无障碍设施情况及医务人员着装、行为规范、文明服务等相关的“创城”工作进行了自查,以实际行动倡导广大职工、群众共同维护良好城市形象。 医院将疫情防控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加强预检分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来院就诊人员及其陪同家属,在落实测温、验码(场所码、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窗口实行一米线间隔,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和“一患一陪护”疫情防控制度,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构建起文明安全的就医环境。 医院出入口设有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卫生间,院内设有无障碍停车位。在健康驿站处设置志愿服务站,可以提供针线、老花镜、助听器、充电器、轮椅等便民设施,并配有母婴室,设备齐全,标识明显。院区及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安排控烟巡查员对非吸烟区吸烟现象及时劝阻,并设有垃圾分类垃圾桶。 医院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看板等进行文明城市宣传,做好文明城市宣传普及,加深干部职工、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认识,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医院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对照“创城”标准,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形成常态化机制,夯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全力整改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医院环境,为市民打造更为舒心的就医环境。(谢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