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康平县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于2017年6月23日《关于确认康平县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受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行使住房保障审批检查执法权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经审核确认,康平县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体类别为委托组织。
特此批复。
康平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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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16: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