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3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1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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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阳市殡仪馆 | 海环报告表[2022]018号 | 2022年3月23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2]018号 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阳市殡仪馆位于海阳市东村街道羊角沟东山,地理坐标E121度9分47.892 秒,N 36度49分0.325秒.该项目占地59700.6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处理遗体8030具.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8-370687-04-01-3294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7月9日出具的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掏.不外排.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应做到合理的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雨季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2,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遗体清洗废水,解剖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均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配建的每台火化机设置集气装置,将产生废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组合废气处理工艺(干法高效降温急冷反应器+全干法脱硫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CO,氯化氢,汞,二噁英类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 项目配建的焚烧炉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组合废气处理工艺(干法高效降温急冷反应器+全干法脱硫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CO,氯化氢,汞,二噁英类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 项目配建的食堂产生的油烟集中收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的排放量.非正常工况下,应立即停止生产,待防治污染治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去除效率后,方可开工复产,杜绝环境污染的事故发生.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 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密闭空间内,远离场界,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的传播. 殡仪馆内严禁鞭炮燃放,采用电子烟花鞭炮代替,并控制其音量,减少夜间音响播放时间,禁止使用电子礼炮等较大噪声污染设备. 悼念厅内墙采用耐火性多孔隔音材料装饰,进一步消减噪声,减少门窗的开放量.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噪声. 加强进出殡仪馆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降噪措施. 项目场界噪声能达到 ④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处置,运输应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按照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习,同时做好记录和总结.制定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人,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环境监测资料等环境保护档案的存档工作,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照 4,严格落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将颗粒物,SO2,NOx分别控制在0.049t/a,0.374t/a,4.239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5,按照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 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及产能置换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