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到勒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督查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丽昨天率领省督导组到勒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督查,对勒流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了肯定。
雷丽一行首先去到勒流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地督导,并与勒流街道领导柯宇威、陈俊贤、吴兆明等座谈,了解勒流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今年勒流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律师为22个村(社区)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相关财政预算款项达到52万多元,其中每个村居的法律顾问费用为2.3万元。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丽:合同是每年都签约吗?还是一签几年?(一签一年。)好,签法律顾问合同就给1.8万元,剩下5000元怎么处理?(剩下的我们有一个考核制度去打分,打多少分就给多少钱。)
从5月26日开始,中标单位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到各村居定期驻点坐班,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开展,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65件,为村(社区)、股分社提供基层法律服务19件,受到群众的好评。
勒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柯宇威:毕竟这个法律顾问是站在第三方的角色去处理很多矛盾,这对村民群众来说,那种可信任的程度会更高。现在是律师去调解或者法律顾问去处理这些问题,整个信赖程度就不一样了。这种律师和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中立角度,对我们处理基层的很多矛盾、纠纷,是相当有帮助的。
在座谈中,雷丽得知勒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群众信访量下降了12%时,她表示非常满意,充分肯定了勒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丽:这就是实际效果,信访量的下降应该和这个有关系,因为你们都把矛盾都化解在基础、在萌芽状态了。
随后,雷丽还去到勒流社区实地察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运作情况,鼓励勒流要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无差别、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