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罗艺新)
罗艺新(身份证号码:4418***********110):
我局需了解你于2016年10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98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98号)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98号
罗艺新(身份证号码:4418***********110):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于2016年10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请您本人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720586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