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在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落实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我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去年区综治委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汝文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行政执法局等10多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为了研究解决综合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提出问题,商讨解决办法。区教育局还专门成立了安全办公室,配备了三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区各校(园)的工作,各教办也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辖区内的校(园)的安全工作,教育局、教办、学校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长与处、室、班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实行等级考核,层层分管,明确职责。
(二)落实工作措施。为了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区综治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三水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要求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好此项工作。2005年9月上旬,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深入西南中心中学、第九小学等群众投诉较多的学校检查指导校园周边整治工作,现场协调解决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汝文同志多次实地调研指导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多管齐下集中整治,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领导小组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三水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多次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全面净化了学校周边的社会环境,为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健康成长提供了保证。
(一)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仅去年,区执法局先后出动100多人次,对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悬挂、乱堆放、机动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教育纠正占道摆卖违法行为1000余宗,作出行政处罚30多宗,处理机动车违章乱停放案件37宗,大大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在每年中高考期间,区执法局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加强考场周边巡逻,保障交通通畅,消除噪音干扰,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区教育局组织力量对校园内的治安环境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有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发现有违规出租房屋和违章搭建建筑物的情况。
(二)加强学校交通安全。为我区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入手,目前,全区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现有人行横道120处,人行横道预告标志47个,人行横道标志59个,限速标志25个,注意儿童标志82个,禁行标志32个,临时停车位32个,在校园周边道路安装雷达测速仪,对超速行使的驾车司机进行严厉查处;在放学、上学交通的高峰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在校门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在校园周边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在校园及周边实行24小时全天候亮警灯巡逻,严厉并及时有效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师生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005年4月12日,白坭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宗持刀入室抢劫案,由专人挂案侦查,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维护了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区文广新局坚持“从严审批”的原则,对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提出设立“网吧”、游戏机室及娱乐演出场所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加大对学校周边场所监管和清查力度,到目前为止,在学校200米范围内未发现一家网吧和游戏机室。区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8月下旬联合展开统一清查行动,对校园周边的书店、音像店、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挡摊等进行整治,对违规经营的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执照,予以取缔,确保其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区公安分局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开展各类专项清查整治行动25次,出动警力1500多人次,清查出租屋、娱乐服务场所、旅业等8000多间次,整治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
三、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提高校园安全的防范水平
校园安全是社会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制度,从客观上防范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我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建立了一支处置突发事件的队伍,并经常组织各种演练活动。各学校、幼儿园也基本建立了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并将排查调处情况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区综治办,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确保了校园秩序稳定。建立和落实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制度,做到重大紧急情况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学校、幼儿园设有一支专兼结合的保安队伍,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严格落实了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并作好各种工作记录。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自动报警设备,与公安110指挥中心联动,巡警与治安联防队员将校园及周边作为巡防的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监控,建立校园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大队联防工作机制,形成了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三)严格落实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区消防大队定期对校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法规和制度,及时整改校园存在的消防隐患。区教育局与区卫生防疫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设和管理进行检查,落实各种饮食卫生制度,保证师生饮食安全。交警部门每学期对校车进行检测,对校车驾驶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建立人、车档案,合格者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校车标志,对不合格车辆坚决不准上路运送师生,保障了校车运行的安全可靠。各学校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建立了校舍定期检查、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做到校舍基本无安全隐患,楼道、走廊等通道安全畅通,护栏及体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各校园在开展大型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自觉严格遵守报告审批制度。各校校医都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学校经常检查校医室的药品质量和有效期,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并针对不同的季节出现的流行病、传染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新录用或聘任的教职员工,区教育局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坚决杜绝精神病和传染病患者进入校园工作。区教育局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区所有民办学校的都达到了规定的办学条件。通过建立健全和落实一系列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了我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杜绝了校园内突发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强化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安全意识
我区始终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安全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中小学校把法制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计划,确保课时、教材、师资落实到位。
(一)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全区78所中小学聘请了78位政法工作经验丰富、法律水平较高的政法工作者为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2次以上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以举办法制教育图片展、安全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一年来,法制幅校长开展各类宣传、检查达300余次,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画册16000余份,大大提高了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意识。
(二)依托安全教育周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2005年3月27日(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配合这一教育活动,从2005年起,我区各学校将此教育活动延伸为安全教育周,针对近年来交通事故多发的社会现象,开展了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上安全教育课、开展自我防范大讨论、办安全主题黑板报、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影片或电视片等各种形式,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让学生初步掌握安全自救自护基本知识,提高其自救自护能力。
(三)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一个真正健康的人,不仅要有健康的体魄,更要有健康的心理。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仅配备专门的心理学教师,而且建有专门的心理辅导室,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和化解,消除学生心中的不良情绪,防止因心理失常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校园周边仍有个别书店、网吧、娱乐场所、饮食摊点等存在非法经营的现象,部分机动车司机在学校门前违反交通规则,个别学校法制安全意识薄弱等。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探索校园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长效机制,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