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府办函〔2016〕418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两会”精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罗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最干净、最美丽、最有序、最文明”的国际化城区为发展目标,以夯实城区安全为基础,以提升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重点实施城市安全治理、城市秩序整治、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制优化四大攻坚行动,突出“精心谋划、精准发力、精细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我区城市管理治理工作中的短板和软肋,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全力打造“精致、精品、精彩”城区。
二、工作要求
——重在攻坚克难。各部门要正视短板、软肋,直面罗湖区城区发展各方面长期积累的绕不开、躲不过的问题,找准存在的“病症”和“痛点”,出重拳、用实招、下猛药,开足马力,精准发力,坚决拆除影响城市安全的“定时炸弹”,破除影响城区发展的重大瓶颈,补齐城区发展的短板和历史欠账,切实打好城市管理治理这场“攻坚战”。
——立足基础长远。这次城市管理治理不搞穿衣戴帽,不搞短期效应,不搞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各部门要从源头上、制度上查找和解决影响罗湖城区发展的基础性、瓶颈性问题。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提炼形成标准规程和管理模式,切实将城市管理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为城区长远发展铺平道路、打牢基础。
——突出治理实效。要按照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为列入行动方案的每项任务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做到目标、措施、资金、责任和进度“五落实”,构建全链条、闭环式责任体系,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落到实处。要通过实施城市管理治理年攻坚行动,尽快在夯实城市安全基础、完善城市功能、健全城市发展兜底机制、提升城市发展后劲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治理新格局。要把群众满不满意、群众高不高兴作为城市管理治理行动的评价标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安全感、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围绕“安全、有序、优质、高效”,重点实施城市安全治理、城市秩序整治、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制优化四大攻坚行动,共十八项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城市运行更安全
1.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治理行动
工作目标:深刻吸取光明新区“12.20”渣土受纳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措施:一是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系统梳理我区安全隐患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召开季度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会议,建立罗湖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动态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每月安全生产事故,编制发布18个专项行动每月简报,并结合事故情况及规律发出事故预警。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专业市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常态化机制。印发《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修订罗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奖励工作宣传,在罗湖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动态信息系统上定期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名单。
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统筹,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罗湖交警大队、罗湖消防监管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快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根据《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成我区42个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全面加强我区31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分类建立和更新应急专家库。三是加强应急演练。规划一次区级综合应急演练。要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战演练或功能演练,进一步实现应急演练的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增强应急保障能力。配齐配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罗湖现役消防大队)救援装备,推广应用小型应急移动平台等先进技术,适应罗湖发展新要求。
此项工作由区应急办牵头。
3.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以“公安机关专业网”和“人民群众支持网”为支撑,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工作措施:一是打造城市安全“科技护城墙”。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技术与理念,推动信息流与业务流融合,最大限度发挥数据支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深入开展“清源断腿、飓风、安网、断流 ”四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防范、打击暴恐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着力构建治安巡逻综合防控勤务体系,加大队伍、装备等后勤保障力度,全面提高街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重点区域的阵地控制能力,在情报引领、科技支撑、动态布警、联防联控等方面探索建立一系列有深圳特色的巡控模式。四是全面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推广平安促进会、治安理事会等成熟做法,健全“门前三包”、“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模式,积极发动市民参与监督、提供线索,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防控集群效应。五是大力促进社会单位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以有效防控、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为基点,全面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加强社会安全宣传、应对能力培训,完善消防、危爆物品等方面的常态化排查、监管和整改机制,依法从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此项工作由罗湖公安分局牵头。
4.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体系
工作目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优质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辖区公共卫生安全,打造健康罗湖。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严密防控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登革热、寨卡病毒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加强口岸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季节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预报。二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传染病防控专项演练,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推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健全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价机制,打造公共卫生服务升级版。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牵头,区疾控中心、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配合。
5.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目标: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把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找出来,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管用办法找出来,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开展肉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走私冻肉、病死肉、私宰肉、肉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力度,继续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巩固现有工作成果。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工业园区、城中村、二线插花地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工厂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四是在全市范围开展“三小门店”(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查办一批有典型代表作用的大要案。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牵头,罗湖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具体组织落实。
6. 大力开展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
工作目标: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政策,采取“政府主导+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国企为主体实施”的模式,对“二线插花地”进行综合整治。年内制定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拆除谈判。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调查摸底,完成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二是加快推进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天健集团开展谈判签约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住房建设局牵头,区法制办,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区财政局,东湖、东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等配合。
(二)开展城市秩序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城市发展更有序
7. 严查严控、疏导处置违法建筑
工作目标:将全区所有违法建筑全面纳入安全监管和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对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全面控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通过推动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结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多种处置方式,减少违法建筑存量。实现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零增量”,存量违法建筑“负增长”。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防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行动,严格落实迳行拆除、考核追责等措施,以拆促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二是在全面排查整治全区存量违法建筑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建立违法建筑安全等级标识和信息公开制度,将违法建筑纳入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处理确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依法拆除等方式,加快消化一批存量违法建筑。
此项工作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区城市更新局、区建筑工务局等配合。
8. 彻底解决城市化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目标:推动征地返还用地的落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措施:与各股份公司充分沟通,搜集相关诉求,就具体地块划分、项目开发事宜形成方案,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与市规划国土委沟通,推动返还用地的规划指标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城市更新局牵头,区财政局(集资办)、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配合。
9. 大力治理交通拥堵
工作目标:按照强公交、调需求、优管理的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开展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不断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优化出行结构,保持城市交通运行平稳,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工作措施:一是协调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实施重点片区、节点交通改善工程,启动春风路隧道建设和沿河新秀立交、罗芳立交等交通节点改造。二是加强公交设施保障,升级公交服务水平,深入了解轨道建设期间市民出行需求,调整受施工影响的公交线路,加快相关公交停靠站建设、迁移,满足莲塘片区市民出行需求。三是待梧桐苑临时公交场站确定后,尽快完成有关公交线路调整迁移,确保片区内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
此项工作由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牵头。
10. 全面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
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力求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净化、绿化、文化、美化、硬化”的“五化”整治提升,全面改善和有效提升城中村的环境品质。
工作措施:一是实施城中村“净化、绿化、文化、美化”整治,对城中村、背街小巷、边角地带和偏僻地段进行全面清理,严控城市“六乱”,因地制宜设置绿化带和建设文化墙,完善文体健身器材,规范设置门楣招牌及户外广告。二是完善城中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破损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三是更新和修复破旧排水管网,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和沟渠通畅。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环保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11. 开展非法幼儿园及午托机构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坚持因势利导、疏堵结合,在整治非法幼儿园及午托机构的同时,通过政策创新有效增加幼儿园、午托资源供给,切实缓解供需矛盾,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幼儿园就读及午餐午休条件。
工作措施:一是通过采取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规范提升、盘活用好现有幼儿园闲置场地、加快配套幼儿园建设、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等多种措施,有效增加幼儿园学位。二是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经验做法,进一步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校内午托服务,完善学生午托管理配套设施,全力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学生午托、加大学生午托服务财政补贴政策的调研等工作,进一步缓解中小学生午托供需矛盾,切实健全午托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大力开展幼儿园及午托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将经依法审批的校外午托机构、幼儿园名单提供给区城管部门和街道执法部门,让相关执法机构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和无证及未经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
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罗湖消防监管大队、区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开展城市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确保城市环境更优质
12. 深入实施治水提质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消除黑涝、五年基本达标、八年让碧水和蓝天共同成为深圳亮丽的城市名片”的总体目标全面打响治水提质攻坚战。
工作措施:一是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年内完成80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二是持续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完成2个内涝点整治。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3. 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工作目标:以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契机,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突出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强化对工业、扬尘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努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工作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牵头。
14. 全面推进城市垃圾治理
工作目标: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推进垃圾治理工作,加快新建和改造升级垃圾处理设施,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垃圾围城”危机。
工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的运营和二期工程建设进度,2016年底前全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00吨/日,全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行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创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进校园、进社区、进物业、进家庭,在住宅区、城中村建立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效果显著、可持续、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模式,2016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覆盖率达到20%,并逐年推广。三是实现大件垃圾及废旧家具统一收运和处理,解决大件垃圾出路问题。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5、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
工作目标: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综合管廊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年内完成对春风隧道地下综合管廊前期工作,梳理管廊空间,明确管廊空间、规模和尺寸,并梳理入廊管线及明确入廊用户。
工作措施:一是完成全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加快推进《罗湖区市政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研究及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相关工程技术要求,为下一步加快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研究管廊空间有偿使用机制。三是开展春风隧道3.8公里综合管廊相关前期工作,梳理综合管廊空间、规模和尺寸,明确入廊相关用户。
此项工作由区住房建设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区城市更新局、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开展城市治理体制优化攻坚行动,确保城市治理更高效
16.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工作目标: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工作措施:一是推进街道“大部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树立“大综合”执法观念,强化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查违等执法职能,保障街道的监管和执法力量。二是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规划土地监察执法体制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向市编办报送我区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此项工作由区编办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区法制办配合。
17.加快强区放权改革
工作目标:合理划分市区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市区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构建分工科学合理、权责清晰对应、运转高效协调的政府责任体系。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市里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若干意见》,清晰界定市、区、街职能定位。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大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力度,实现权责事项实时修改、动态调整。
此项工作由区编办统筹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局、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18.完善社区共治自治和服务机制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效***基层治理难题。
工作措施:一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积极落实社区减负工作,科学界定并调整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职责。二是继续创建“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加强基层民主自治,优化居委会职能,推动社区居民自治规范运行。三是全面推广民生微实事,充实民生微实事项目。
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一把手负总责。由区主要领导主抓,常务副区长统筹,其他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部署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每一项任务项目化,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主要领导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亲自查找问题,亲自研究方案,亲自督办整治,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提质提效。各有关单位要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开展城市管理治理年各项工作,积极打造城市管理治理的深圳标准、深圳质量。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协办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各有关审批部门要对本方案涉及的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尽可能实行并联审批,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发改、财政部门要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全力支持,切实做好攻坚行动的资金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治理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监督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门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密切***城市管理治理年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广泛报道城市管理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引入独立第三方监督评价实施情况,公开评价结果,形成倒逼效应。
(四)强化督办问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将城市管理治理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纳入专项督办,及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按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对城市管理治理年攻坚行动完成情况的绩效考核。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监察部门对城市管理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监察,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依照《罗湖区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