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配合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活动
区司法局配合区检察院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活动
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彰显执法效果,3月1、2、8日,区司法局配合区检察院,先后对全区各镇(街)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向区检察院汇报了我区去年社区矫正工作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2016年,区司法局围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原则,重点落实了三项监管措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落实购买服务帮矫措施。通过落实 14名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全区7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托7个镇街的家庭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矫正“阳光之家”、购买社工专业化服务加强矫治效果等措施,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及重点人员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完善多元化帮矫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社工+司法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网格员”的帮矫机制,打造政府部门、镇街、社会、社区多层面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全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漏管、脱管。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制度。各镇街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在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和解矫宣告中,邀请公安警官和检察官参加宣告仪式,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意识,增强社区矫正震慑力。今年,区司法局拟着力打造区级社区矫正中心,购置执法记录仪和指纹、人脸识别报到系统等设备全面采集执法数据,规范法律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制定纪律规定,做到规范、廉洁执法。 区检察院在听取了区和各镇(街)的专项工作汇报后,认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大胆开拓,积极创新,内容扎实,特别是建设宣告室,警官和检察官共同参与宣告工作取得突破性效果,真正做到教育矫正作用。 调研活动中,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执法中存在的困惑进行探讨。区检察院表示,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督检察工作,如发现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要给予纠正或提出检察建议。区司法局表示,下来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要面对问题,主动积极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