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8﹞14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中秋、国庆节将至,“双节”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再加上正值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安全防范工作压力巨大。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和鲁毅书记、朱伟市长等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岗位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省内较大和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要借助“夏季攻势”行动,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各关键要素,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安全责任,实施精准排查整治。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类景区、大型游乐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管理,要组织对游船、缆车、客运索道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开展彻底安全检查。要加强大型庆祝活动、节日民俗活动等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还要继续抓好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其他各行业领域业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检查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检查,推动中秋、国庆和中非论坛北京峰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指引》,在中秋或国庆节前由党政领导带队对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查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处罚和限制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教育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粤安办〔2018〕14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