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新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三(挂)2010010地块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三(挂)2010-010地块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号,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188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87989.7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68604.28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198.21 平方米,配套公共设施面积3824.31 平方米,其他面积360.9平方米)。
(一期)的用地面积为5725.07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0518.28平方米,1#、2#、11#为3栋高层住宅,15#、16#、17#号楼为3栋低层住宅,39#号楼为2层商业楼和1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商铺沿项目地块四周布局。项目总投资约5317.63万元,总户数295户,规划居住人口885人,地下车库设机动停车位293个。
(二期)项目用地面积为4667.39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3820.96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8栋高层住宅(其中3#、4#为2栋31层住宅,5#、6#、7#、8#号为4栋32层住宅,9#、10#为2栋29层住宅)、1层地下车库及4个配电用房和2台550Kw备用发电机。
(三期)项目用地面积为218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74039.26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6栋住宅(18#-23#楼)、35#商业楼、D1-D3地下室。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2月17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环三复[2010]60号)。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驿岗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后由楼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商业楼已设置专用油烟管道。
三、预验收结论
项目(三期)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预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垃圾房需做到有顶有围,减少垃圾臭气对居民的影响,做好垃圾收集点附近绿化清洁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合理规划供水加压设施,应选用低噪声节能型水泵,并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减震的噪声防治措施;出入车辆选择合适的小区进出路线,区域内禁鸣喇叭,以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应强化对噪声的治理和防噪设施的建设,噪声排放标准按《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执行并确保居民楼室内环境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开设的餐饮、娱乐项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必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五)项目居住人口入住率达75%以上后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六)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计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排放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环境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