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三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从我做起文明建设作表率”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三创建[2011]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向团区委青少年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7732503。
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 方案△ 通知
抄送:三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
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2010年3月24日印 (共印50份)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方案
根据区创建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从我做起 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发挥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在争创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动员和组织全区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区“两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区增光添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主要针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方面,测评方式主要为实地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等。通过开展“我是团员我带头,文明建设做表率”系列活动,用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目标凝聚青年,用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吸引青年,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奋斗在文明城市创建的第一线,不断提升共青团传统的工作品牌,打造新的工作亮点,使创建的过程成为青年追求文明、传播文明的过程,成为展示新时期青年精神风貌的过程,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团员统计工作(2011年3月)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全区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建设状况,全力配合我区创文活动,请全区各级团组织结合《关于做好2010年度团内统计情况上报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团三委发[2011]8号),摸清本地区(系统)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基本信息,于2011年4月1日前报送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基层团组织
(二)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2011年3月—2012年2月)
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活动,使青年文明号活动多出成效,打响名气,擦亮牌子。同时,要将文明礼仪教育融入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通过青年文明号宣传现代文明礼仪,努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组织搞一次大清洁、组织一次环保活动、出版一期创文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创文志愿服务营造各行各业支持创文、人人参与创文的良好氛围,特别要注重窗口单位的创文宣传。
责任单位: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三)学校团委配合开展“小手牵大手”等形式活动。(2011年4月—5月)
结合《关于在全区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幸福创文我行动,青春给力我奉献"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团三联发[2011]4号)的精神,学校团委配合开展 “小手牵大手,全民齐创文”等形式的活动,通过“正确引导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做法,使每个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使每个市民都成为一名文明城市的参与者、环境设施的保护者、治理脏乱差的监督者。通过活动,掀起全民齐创文的新高潮。
同时,学校团委加大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注意团员学生出行安全,强调团员学生要注意往返校园过程中文明出行和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区、镇属学校团委
(四)开展“由我做起”,团员“三包”活动。(2011年3月—2012年2月)
各级团员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团干“三包”活动。即:1、包单位办公场所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家庭(址在三水)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符合创建要求;2、包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公共文明行为符合创建要求;3、包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自觉接受区、市、省、中央创建工作检查组工作人员的问卷及入户调查。活动期间,团区委会安排专人以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开展抽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团员干部,进行团内通报。
责任单位:各基层团组织
(五)发放调查问卷。(2011年4月、6月、8月)
了解团员青年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指标中的思想行为情况,进一步扩大团员青年对此次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及参与率。各级团组织在摸清本地区(系统)团员的基本信息后,进行问卷调查工作,分别在4月、6月、8月前开展至少2次团员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相关调查问卷内容另行下发),并将测评结果报送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基层团组织
(六)开展青年文化活动。(2011年5月—2011年7月)
各级团组织通过开展创文知识竞赛、青少年书信、摄影、征文、演讲等活动形式,进一步推动我区创文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展示青年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责任单位:各基层团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优良作风,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方案向同级党政领导主动汇报。根据每项活动由责任单位将活动开展的情况,特别是活动中的亮点和创新工作,及时向团区委青少年组织部报送。联系电话:87732503,传真:87758053,邮箱:ssgqt@126.com。
(二) 统一思想,积极开展。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迅速响应,马上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要号召和动员全区团员青年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自觉志愿投身到创建工作中。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各大新闻媒体的支持,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情况,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不断扩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社会影响。
(四)领导督促,确保落实。团区委将成立督察领导小组,不定期通过调研、暗访、抽查等模式,对各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不执行、不落实的集体或者个人,团区委将在团内通报并反馈同级党组织。
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