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上线对话民生节目
区卫计局上线对话民生节目
——单独家庭是否能生育二胎?热议问题作答
单独家庭可否生育两胎、超生现在要罚交多少钱、超生是否7年内没有村委分红,流动人口是否能在现居住地妇检……网友、听众齐齐发问人口计生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10月17日,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骆顺贤带队上线电台节目《对话民生》,一一为广大市民解答。
有网民“红波波”提问:自己是独生女,丈夫有一个姐姐,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生育第二个小朋友吗?其实,这个网民提出的问题颇具代表性,也是近期社会上热议的“单独家庭是否放松生育二胎”政策调整方面的话题。节目中,骆顺贤常务副局长明确回答,省人口计生委明确表示近期不会对生育政策作大的调整,生育政策的调整必须经中央批准;国家到现在没有做出生育政策调整试点工作的决定,也没有接受过各省试点工作的申报。对于近段时间,有专家、学者建议放松或取消计划生育政策,坊间有传闻称,“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会选择个别省份进行试点,计划生育政策会有变化”。 对此,骆顺贤常务副局长表示,省人口计生委回应生育政策的调整必须经中央批准,任何地方都无权力调整政策,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也反复强调,在国家没有调整政策前,任何部门都不能随意发表意见,更不能擅自调整政策。
“我本来有2个小孩子,但其中一个在1996年意外过世,现在大儿子已生育一个男孩,政策还允许生育第二胎吗?”有关独生子女的界定,在群众心目中比较模糊,陆伟明副局长明确回应了关女士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独生子女界定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没有与其父或者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像关女士的情况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再生育二胎。
“我的小朋友有心脏病,还可以生第二个小朋友吗?”非常不幸的梁先生打通节目热线。副局长梁玉勤回应有关病残儿申请再生育问题。她表示,梁先生小孩有残疾,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首先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对小孩进行检查是否有病残,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可以要求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由区级病残儿鉴定专家组医学鉴定,凭医疗学鉴定结论批准后方可怀孕、生育。
涉及超生交纳社会抚养费和扣除集体分红的问题,上线嘉宾也一一作答。从9月1日起,我区根据《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确定我区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城镇超生一胎子女双方将征收18万,农村超生一胎子女双方将征收10至14万。根据《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超生在7至14年内不得享受集体分红。
随着我区经济飞速发展,我区人口数量随之膨胀起来,目前,全区户籍人口统计有40万,流动人口统计有20万。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更好服务三水社会、经济发展,也是区卫计部门工作方向和目标。如今,卫计部门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逐步转变为在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做大量工作,特别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卫计部门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方面做了一些实事,使不少的群众从中得到实惠。有如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普治、流动人口节育奖铺开、以及我区即将开展21项孕前优生筛查也将惠及广大市民。民生实事,事事落实,区卫计部门正朝着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方向不断努力和进步。
骆顺贤常务副局长回应市民问题
(区卫生人口计生局何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