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同业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同业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年08月28日至09月0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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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同业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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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佛山市同业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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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38号车间四、车间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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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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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佛山市同业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38号车间四、车间五,占地面积14250m2,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年产值8000万元,主要年产橡胶木指接板24267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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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木工加工过程 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指接、涂胶、压板有机废气总VOCs采用环保型水基胶,无组织排放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 中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环保要求分切、压刨等木工加工工序边角料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原料包装白乳胶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有效防治,并加强管理,同时搞好项目区绿化,有利于项目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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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