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远东名都酒店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告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佛山市远东名都酒店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河江社区居委会河江村,投资共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建、装修和各种设施购置,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4%,主要用于油烟、污水、噪声等污染防治。项目建成后共2座(主楼A座和副楼B座),A座设置KTV、桑拿、住宿,首三层南侧设置为KTV,首三层北侧设置为桑拿,其余三层设置为住宿;B座设置为酒楼。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旅业、桑拿业、KTV、餐饮业产生污水;
2、厨房产生油烟;
3、KTV、酒楼营业产生噪声。
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运营后:
1、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水生化处理,达标排放;
2、饮食业油烟收集,并以静电除油烟法处理;
3、娱乐场所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进行适当的屏蔽,房间墙壁、门窗作降声处理,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2010年6月29日~2010年7月12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8号
邮编:528500
电话:88988622
传真:88988622
E-mail:tanzhifeng1982@126.com
六、网上公示地址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的,可于2010年7月1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