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吉岗经济社水井坑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5051
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吉岗经济社定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吉岗经济社水井坑山地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水井坑的山地
2、资产规模:43亩,其中6.5亩为林地(具体位置以勘界图为准)
3、发包年限:15年
4、土地用途:该地地类为农用地,承包方可自主经营(经营种类由承包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经镇国土局核查,在未办理农转用手续前建议按农业生产用途开发,其中6.5亩林地只能用于种植行业,在未办理变更用途前,不得改变用途。
5、交易底价:人民币1500元/年/亩(壹仟伍百元每年每亩),每五年递增10%。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一次性上缴完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租金给甲方,由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赁款在当年的4月1日前交清给甲方,实行先缴款后使用原则,至合同期满的租赁款缴交办法均依此类推。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正)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甲方要如数退回给乙方。
9、在承包期间,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范围内因生产经营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必须要领取的一切证明或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解决道路运输及用水、用电等问题。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范围内所建的一切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10、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时按量上缴完租赁款给甲方,逾期十五天不上缴或上缴不完租赁款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交的10000元(大写:壹万元正)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11、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吉岗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4****6673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