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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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富湾自来水公司:
现将《佛山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价格的通知》(佛价〔20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物价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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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2013]8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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