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出台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率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近日,高明区政府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标志着高明区在佛山市内五区率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方案》明确,要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目的,以落实“四有两责”为抓手,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加强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区构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消费者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
据悉,我区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在食品领域达到以下总体目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基层监管部门履行好日常检查职责和检验检测抽检职责。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监管能力、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总体目标,我区细化整理出六项具体目标,一是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实现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事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抽检样品数达到 4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品种食品的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75%以上。二是监管能力适应实际需求。全面完成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区、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面设立,食品标准管理体系、安全监督检测体系、信息发布预警体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更加完善。三是食品安全源头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较高,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实现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四是监管执法全面覆盖。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现场监管流程,监督抽检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及各类单位,明确监管岗位和责任人,监管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五是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惩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紧密,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到位,食品安全涉刑案件移送立案率100%,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率不低于90%。六是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建立,设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和相关的举报奖励制度,定期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对各级单位、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结合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各项工作,我区将采取四方面、共15项措施,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强化属地责任。食品安全实行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逐级落实监管要求,强化组织实施。二是完善监管体系。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全过程监管,突出源头治理,注重监督抽检和隐患排查处置,深入持久开展综合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突出科技支撑。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两个创建”。